客戶抵給我們一套房,婆婆讓我們把房子給大姑姐住,我說送大姑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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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老公結婚時,大姑姐只和她5歲的兒子來參加了婚禮,她老公沒來。我就很奇怪,他老公怎麼沒來?
我問老公,老公說不知道,可能姐夫有事吧!但我覺得好像不對勁,因為我跟大姐姑說話時,明顯感覺到她有心事,她只是表面上表現得很高興。
辦完婚禮後,婆婆告訴我們,說姐夫在外面有別的女人了。我老公氣得不得了,要去找姐夫算帳,但被婆婆攔住了,婆婆說他們夫妻之間的事,讓我們還是別管。
老公就給大姑姐打了電話,大姑姐也叫他別管,說這是她的事,她會處理好的。
當年,大姑姐嫁給她老公時,她老公家條件很差。結婚後,大姑姐的老公去做水產生意,掙了些錢後,就在外面拈花惹草了。
前兩年大姑姐一直是不跟娘家人說這些事的,現在他老公固定跟一個小三在一起了,她感覺到這婚姻要不保了,才告訴了我婆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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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公說要去揍他姐夫一頓,我覺得揍一頓也沒用的,萬一揍出點事情來,那就麻煩了。
老公就決定也要去做生意了,說是娘家條件差了,姐夫才敢不把他姐放在眼裡的。
老公辭掉了工廠里的工作,去倒搗服裝生意了,說要讓我過上好的生活。我沒反對,因為他那單位效益不好,他遲早是要跳槽的,總歸要多掙些錢的。
可老公一沒人脈,二沒做生意的經驗,一年做下來,足足虧掉了30萬。這對我們夫妻倆來說,是一筆巨款了,該如何是好呢?
我們倆才結婚一年,這一年裡我掙的錢都用來開銷了,老公做生意又沒掙到錢。那30萬,其中10萬是問我父母借的,20萬是貸款的,現在怎麼辦呢?
我們夫妻倆愁得吃也吃不好,睡也睡不好,偏偏這時,我還懷孕了。
我說要不先打掉了,以後再要吧!可老公堅決不同意,說做人流會傷身體的,他不想讓我去吃苦。既然孩子來了,那我們就要迎接的,如果打掉了,老天爺會懲罰我們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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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當我們在發愁時,婆婆哭哭啼啼地來我們家,說大姑姐離婚了。我們夫妻倆並不意外,大姑姐那婚姻狀況,離婚也是遲早的事。
我問婆婆,現在大姑姐怎麼辦呢?住在哪裡?婆婆說大姑姐帶著孩子,從她婆家搬出來了,去租了房子,現在母子倆住在出租屋裡。
我和老公就去找大姑姐,大姑姐的狀態倒還行,比我們想像得要好多了。她說,以前她很痛苦,夜夜都失眠和流淚,現在離掉了,反倒輕鬆了,像解脫了一樣。
過了兩天後,婆婆讓我們夫妻倆和大姑姐母子去他們吃飯,說是一家人聚聚。
到婆婆家後,老公接到了銀行催還款的電話,老公不想被公婆聽見,就跑到院子裡去接電話。但被大姑姐聽見了,當時大姑姐沒說什麼,就像沒事人一樣。
但第二天,大姑姐來我們家,給我們一張銀行卡,說裡面有40萬,是離婚時她老公分給她的錢。
她原是想暫時租房子過渡一下,然後用這40萬當首付,貸款買房子的。現在我們家遇到了困難,她就把這些錢先給我們用,反正她買房子不著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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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了大姑姐的那40萬,我和老公渡過了眼下的難關,我們心裡對大姑姐充滿了感激之情。後來,老公再做生意時,就穩當多了,生意也越做越好了。
一年後,我們想先還大姑姐一些錢,可大姑姐不要,說讓我們手頭裡寬裕了,再還給她。她說做生意要流動資金的,如果沒點流動資金,生意盤不過來的。
大姑姐還告訴我們,說她找了個對象,那男人也是離婚的,也帶著個兒子。他們倆談了大半年了,準備再婚,領一下結婚證,不辦酒席了。
後來,我們家人和那個男人的家人,一起在飯店裡吃了一頓,一共3桌人,算是大姑姐和那個男人結婚了。
過了兩年後,老公的一個客戶破產了,付不出欠我們的貨款,要將一套價值100多萬的房子抵給我們,我們另外再給他50多萬。
婆婆來我們家,聽到我們夫妻倆在說這事,她就馬上說,把那套房子給大姑姐母子住吧!
我們這才知道,原來大姑姐再婚後,過得並不幸福。因為大姑姐和他老公都有自己的孩子,這兩個孩子老吵架,最後就變成他們夫妻吵架了。
吵得多了,大姑姐心灰意冷,就想乾脆再離吧!反正兩個人都是各顧各的孩子,錢也是各管各的,所以這婚姻遲早是要散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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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對婆婆說,沒問題,就把這房子給大姑姐吧!她不要因為沒住的地方,就不敢離婚,也不用怕別人說什麼,日子是自己過得,自己過得不開心,沒必要湊合。
對於我說把房子送給大姑姐的事,婆婆只當我是隨口說說的,但我是當真的。
我跟老公說,當初要不是大姑姐借給我們40萬,我們連孩子都保不住了,別說後來再做生意了。為了支持老公做生意,大姑姐一直沒讓我們還那40萬呢!
我們把一套100多萬的房子,送給大姑姐,也算是表表我們的心意。過兩年,等我們手頭裡寬裕後,再把那40萬還給大姑姐。
老公沒意見,我們倆就去找大姑姐了,勸她儘快離婚。既然婚姻不幸福,沒必要湊合,誰離了誰不能活呢!
一個月後,大姑姐離婚了。然後老公和我去跟那個客戶辦過戶手續時,把大姑姐也帶去了,然後就將那套房子直接過戶到大姑姐的名下了。
因為怕大姑姐不要,事先我們沒告訴她,只是跟她說,讓她幫我們去辦一件事,所以她跟我們一起去行政審批中心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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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姑姐得知我們要給她房子時,她當然是不要的,但我們拉住了她,硬是讓她簽字了。後來,我們送大姑姐去那套房子裡後,我說如果她不喜歡這房子,回頭賣掉也行,反正這房子是大姑姐的了!
大姑姐很感動,說她很喜歡這房子。以後,她不打算再婚了,就和兒子住這裡了,這裡就是他們的家了。
又過了三年半後,我們把欠大姑姐的那40萬,終於還上了。因為要先還別的錢,所以大姑姐的錢是最後還的,還掉債後,我們也輕鬆了。
現在,在我看來,兄弟姐妹就是要互相幫助的。如果兄弟姐妹之間不互相幫助,那跟外人有什麼區別呢?手足情深!錢財終究是身外之物,兄弟姐妹之間是不能太計較錢財的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