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不住家保姆,乾了兩天,僱主婆婆無理增加工作量,我說加工資
我在深圳做不住家保姆,跟僱主面談時,說好是8000塊一個月,可我才在僱主家乾了兩天,僱主婆婆無理增加我工作量,我向僱主提出加工資,否則這活無法干,僱主為了留我,工資加到9000。
僱主家一共有六口人,爺爺奶奶,僱主夫妻兩人,兩個小孩,大的兩歲,小的才兩個月。
僱主給我的月薪是8000塊,月休兩天,國家法定節假日也可以休一天,早上八點到,晚上八點半後才能離開。

我的工作內容主要是照顧兩個孩子,同時負責大的營養早餐和洗孩子的衣服。
在工作期間,如果孩子睡著了,我也是可以跟孩子一起小睡一會的。
我們在家政公司面談時,對於這些細節上的東西,都是點頭同意,再三確認過的。
可是,我來到僱主家後,才幹了兩天活,實際上的工作量,跟我們面談的時候出入很大,我就不想乾了。
晚上僱主回來後,我跟她說:「這工資得一萬,否則我沒辦法干,你另請高明吧。」我說完了後,僱主很詫異,她問我:「羅嫂,我們談好的8000塊一個月,月休兩天,法定節假日還可以額外休一天,而且你這兩天不是乾的挺好的嗎,你怎麼突然要加工資呢,你這樣做好像有點不厚道呀。」
我說:「羅小姐,咱們一個姓不說兩家話,我就直說了吧,反正你聽我說完,若是覺得這工資應該加,你就給我加,不應該加你就另請人,咱們好聚好散。」

羅小姐,是這個家的寶媽,有自己的高薪工作,生了二胎,產假休完了得回去上班。
在深圳這地方,高薪工作很多,但是人才也是濟濟的,她現在不繼續去工作,等孩子長大了,再出來工作,那樣的崗位還能不能找到可就不好說了。
羅小姐說話溫柔,人也很好,非常好溝通的,在家政公司就是跟她面談的。8000塊照顧兩個孩子,這樣的工資在深圳來說,雖然是低了些,但是我覺得她人很有禮貌,應該很好相處的,也就不介意太多,而且節假日還可以多休一天的話,確實挺好的。
可是他們家裡還有公公婆婆,公公也沒什麼,很客氣,也是很好相處的。
就是她婆婆,有點太斤斤計較了。兩天相處下來,給我的感覺是,花了8000塊錢請我,想要把我的價值發揮到最大。
其實,照顧兩個孩子,不容易,小的太小,吃喝拉撒要看緊,大的比較活躍,得帶他到樓下去跑跑跳跳,趁他們睡午覺時,我趕緊洗衣服。

看到我在晾曬孩子衣服時,婆婆說:「羅嫂,你幫我把大人的衣服順手曬了吧。」
第一天剛來,我臉皮薄,沒有拒絕,順手把四個大人的衣服都晾了。等我晾完,想要坐下來喝杯水,她又說:「羅嫂,拆了床鋪被單來洗。」
我見孩子們還沒醒,便也沒說什麼,拆了床鋪被單來洗。我以為可以歇一會了,她又讓我去把衛生間打掃一遍。飯點時間,讓我幫忙洗菜做飯。
僱主晚上加班到九點半才回到家,她婆婆卻還要拉著我安排工作。說實在的,一天下來,我累個半死,第二天也還是準點去上班了。
我原本以為,剛去第一天工作量大,第二天她應該不會再讓我做這做那了,沒想到第二天還是跟第一天一樣的工作量。
我實在是扛不住了,剛好僱主不用加班,提早回來了。我順便跟她提了工資的事,也實話實說,這樣的工作量我真的吃不消,不加工資我肯定不會幹的。
還有一件事我沒跟她說,就是她婆婆在跟別人打電話的時候,我不小心聽到了,其實我真的不是有意偷聽,但是她跟人家抱怨說我一頓飯要吃三碗飯,兩碗湯,青菜魚肉還非常不客氣。
說實在的,她的這些話,我聽了真的很生氣,你說我一個保姆,是做體力活的,你不給我吃飽飯我能有力氣幹活嗎?更何況,她說的那些,誇張得離譜。
我是做保姆的,自然知道去到僱主家,什麼事該做,什麼事不該做。
我只當做沒聽到,當然也不會跟僱主說。

僱主聽我說完,跟我道歉,然後跟我商量:「羅嫂,你看這樣行不行,工資呢,我給你多加1000塊,你繼續在我家干,我會跟我婆婆說清楚,以後不會讓你做咱們談好的範圍之外的工作,說實在的,我覺得你對孩子很細心,照顧得很到位,而且你給孩子洗衣服都是手洗的,我非常感激你,但是我的經濟壓力也蠻大的,我和我先生的工作也正處於瓶頸期,我覺得你做事很踏實,把家交給你我很放心,我先給你加工資1000塊,以後每年月薪都漲500塊,你就留在我家繼續做好不好?」
僱主說話真的很溫柔,我都被她說得有點不好意思了,而且她說了,以後保證不讓我做我們談好的工作範圍之外的事,還給我漲1000塊,我便答應留下來繼續乾了。
大家說,我這樣的決定對不對?我該不該繼續幹下去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