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親生病急需6萬,老公說沒錢,聽到老公和公婆的對話,我離了婚
都說「畫皮畫骨難畫心,知人知面不知心」,有的女人天真就是戀愛腦,只要陷進去雙眼就被沙子蒙蔽,她看不清也不願看清對方的真面目。
婚後聽從對方的建議不出去工作,而是做起了一名名副其實的全職太太,殊不知當自己或是自己的娘家人需要幫助的時候,對方不是推卸責任,就是找藉口置之不理。
而自己想幫忙卻因為自己婚後一直沒外出工作,所以導致自己沒有經濟來源,所以只能幹著急,說真的,心有餘而力不足的感覺確實不好受。
所以說女人啊,不管怎樣都應該經濟獨立,因為經濟獨立不僅有話語權,也是在婆家有家庭位置的象徵,自己經濟獨立比什麼都強,之前不用看誰的臉色行事。

我叫蘇蘇,今年二十九歲,和丈夫江偉結婚六年,是兩個孩子的媽媽。
我和江偉是在打工時認識的,那年我二十一歲,江偉二十五歲,我們倆算是一見鍾情。
因為我們倆的年齡相差不大,所以隨著接觸的時間久了後,我們對對方的好感度只增不減,室友小玲看出我們的心思後便撮合我們倆在一起。
可我有些顧慮,因為江偉是廣東人,而我則是廣西人,父母只有我和妹妹兩個女兒,他們允許我們在外工作,但不允許我們姐妹二人遠嫁。
我父母擔心我們遠嫁後過得不好,他們到時想幫我們卻幫不了,他們更擔心我們會受委屈,如果遠嫁後想回家卻因為沒錢回不了。
可我是真的喜歡江偉,我不想就此錯過他,畢竟能遇到一個喜歡自己,而自己剛好也喜歡對方的人實在不容易。
思考再三後我把我和江偉的事告訴了我的母親,母親一聽直接反對我們倆在一起,因為她當初也是遠嫁過來我們家的,所以期間的所有酸甜苦辣她比我們還更清楚。
這也是她強烈反對我們遠嫁的原因,可我完全聽不進去,因為我早已陷入到江偉給我編織的美夢中,無法自拔。
為了逼父母同意我嫁給江偉,最後在江偉的建議下我們在外租房子同居了,幾個月後我如願懷孕。

當得知我懷孕時,母親整整哭了一個晚上,她說我以後一定會後悔的,可當時抱著有情飲水飽的心態的我覺得母親這是杞人憂天。
沒想到沒過幾年我就被狠狠地打臉了,我更是意外發現江偉當初提議我們把生米煮成熟飯竟然是一場陰謀。
因為未來的公公和婆婆得知我懷孕後並沒有我想像中的那麼開心,當他們得知我懷孕後似乎並不著急讓我們結婚。
甚至連彩禮錢也隻字不提,父母知道江偉家的態度後,他們勸我說長痛不如短痛,父母讓我把肚子的孩子打掉,然後和江偉分手,以後我們老死不相往來。
可我根本就做不到,因為江偉一直承諾,說他這輩子最愛的人是我, 他家之所以沒提彩禮錢的事,完全是因為他們家沒有錢。
我們的婚事因為彩禮錢的問題一推再拖,眼看我的肚子越來越大後,我父母心急如焚,我也急得不行。
因為孕吐反應的原因,加上越來越顯肚子,我擔心江偉就這麼算了,到時我和孩子不知該何去何從。
最後我父母只好妥協,在沒有一分彩禮錢的情況下讓我嫁進了江家。讓我意想不到的是,結婚當天,婆家人給我們隆重舉行了婚禮,完全不像沒錢的樣子。
事後江偉解釋,他們這麼做,一是不想委屈我,二是他們家好不容易等到他結婚,自然要辦隆重一點,我感到很無語。
其實明眼人都知道江偉家不是沒錢,而是根本就不想給我家彩禮錢,當初江偉家就我們結婚一事一拖再拖。
他們的目的就是想等我的肚子越來越大後,他們不急不忙的態度讓我父母擔心和著急,最後不得已我父母只好妥協,但事已至此我也不好再多說什麼。

婚後婆婆對我的態度極其冷淡,一副很不屑的樣子,對此江偉安慰我說,婆婆是刀子嘴豆腐心,她只是不善於表達罷了。
整個孕期,婆婆對我都是不冷不熱的,而且都沒怎麼照顧我。因為工作原因婚後不久江偉就回去工作了,而我呢,因為懷孕的緣故只能留在他老家養胎。
因為我們兩家的飲食習慣完全不一樣,風俗習慣也不一樣,所以我和公公婆婆相處起來多少會有些摩擦,但儘量克制自己。
我試著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去遷就公公和婆婆,可無論我怎麼遷就公公和婆婆,但他們始終都不喜歡我,我也融入不到他們的生活中。
就這樣磕磕碰碰的過了幾個月,我平安生下了一個男孩,全家人都很開心,坐月子時婆婆也確實有盡心盡力地照顧我和孩子。
可月子坐完後,婆婆卻以身體不好為由,不願意和我一起照顧孩子,每天我除了要帶孩子外,還要承擔家裡的所有家務。
而婆婆呢,因為看不起我這個外地媳婦,她寧願每天出去跳廣場舞都不願意幫我帶一下孩子。因為孩子小,體質差,所以經常生病。
無數個夜晚我都在崩潰中自我治癒,原以為再熬熬就過去了,誰知就在這時我父親突然得了尿毒症,治療需要一大筆錢。
因為懷孕後我就沒有去上班,平時的零花錢都是江偉給的,除開孩子的所有費用後就已經所剩無幾了,所以我根本就沒什麼存款。
父親治療迫在眉頭,我只好向江偉求助,沒想到我剛提起我父親生病的事,因為治療需要花不少錢,所以我想幫父母六萬塊錢。

可還沒等我開口問江偉要錢,他就直接說自己沒錢,他最多能給我三千塊錢給我父親看病,那一刻我的心涼了半截。
我本想再跟江偉好好地商量一下,可那段時間他總是躲著我,以前經常打電話回來問候我和孩子的江偉,一連好幾天都沒有打電話過來。
我發信息給他,他也不回,我父親進進出出醫院好幾次,江偉不僅沒有去過醫院看望過我父親,更沒有問候過。
直到有一天我無意中聽到公公和江偉的談話後,我才知道江偉不願意把錢給我的原因,原來是婆婆覺得我家窮,怕他們借錢給我們後我沒錢還給他們,所以她教江偉說沒錢。
也是在這一刻我才明白,當初父母強烈反對我和江偉在一起的真正原因,原來人品真的比什麼都重要。
為了給父親看病,我們借遍了所有的親朋好友,最後還把唯一的一套房子賣了,父親的病雖然暫時保住了,可治療之路還很長。
但我們相信,只要我們肯團結,一定會把父親的病治好的。父親也很堅強,他積極配合醫生做治療,看著他的臉色一天比一天好了後,一切我們都覺得很值得。
不久後我和江偉離了婚,因為我沒有經濟來源,所以孩子的撫養權判給了江偉,我每個月有兩次探視權,同時每月按時支付一千塊錢撫養費給孩子。
因為婚後我們住的那套房子是公婆出資全款購買的,所以離婚時我並沒有分到房子,同時江偉一口咬定他的工資每個月全部拿來做家庭開支了,所以婚後我們倆實際上沒有存款。
可以說我是凈身出戶,走出民政局的那一刻我淚如雨下,我知道此時此刻的我,要為自己之前的無知和任性付出代價,並為其買單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