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這...這..."公公氣得說不出話來。
"瘋了,真的瘋了!"大伯母王芳捂著嘴巴,一臉震驚。
張磊低頭看著自己的西裝,臉色從驚慌轉為憤怒,再轉為不敢置信。那件花了他兩個月獎金的西裝,現在徹底毀了。
"你知道你在做什麼嗎?"他的聲音在顫抖,"你知道這件衣服多少錢嗎?"
我放下空盤子,平靜地看著他:"知道。兩個月獎金,八千八百塊。"
"那你還......"
"但是你知道,你剛才推我的那一下,價值多少嗎?"我打斷他,"你知道你當著所有人的面,羞辱你妻子的那一刻,價值多少嗎?"
張磊愣住了,顯然沒想到我會這樣反問。
"你瘋了。"他咬著牙說,"為了這點小事,你就......"
"小事?"我忍不住笑了,"在你眼裡,你妻子的尊嚴就是小事?"
"什麼尊嚴?欣然讓你盛碗湯而已,這也叫失尊嚴?"大伯張文強終於忍不住了,"你這個女人,心眼怎麼這麼小?"
"盛湯確實是小事。"我轉向他,"但問題不在盛湯,問題在於,為什麼必須是我去盛?"
"你是長輩啊!"大伯母理所當然地說。
"那你們也是長輩,為什麼不去?"我反問。
"我們......"她一時語塞。
"我來告訴你們為什麼。"我環視四周,"因為在這個家裡,我是等級最低的那個人。因為我是外來的,是新來的,是應該被考驗的。"
"晴晴,你想太多了。"婆婆想要緩解氣氛,"我們沒有這個意思。"
"沒有嗎?"我看向她,"那為什麼欣然第一次要我盛飯時,沒有人說'你自己盛吧'?為什麼她第二次要我夾菜時,沒有人說'讓別人幫你夾'?為什麼她第三次要湯時,所有人都理所當然地認為我應該去?"
餐廳里安靜得可怕。
"因為在你們心裡,我就是應該伺候她的那個人。"我繼續說,"不是因為我能力強,不是因為我願意,而是因為我是這個家庭等級秩序中最底層的那個。"
"你胡說什麼呢?"張磊臉色難看,"我們家哪有什麼等級?"
"沒有嗎?"我看向他,"那你告訴我,如果今天欣然要求你爸媽為她盛湯,會發生什麼?"
張磊張了張嘴,說不出話來。
因為我們都知道答案:不會有人覺得這個要求合理。
"如果欣然要求她爸媽為她盛湯,會發生什麼?"我繼續追問。
還是沒人回答。
"只有我,新來的兒媳婦,才是應該被呼來喝去的那個人。"我看著這一桌子人,"而當我表示不願意時,我的丈夫選擇推我,而不是維護我。"
08
張磊站在那裡,身上的西裝還在滴著湯汁,臉上的表情複雜極了。
憤怒、委屈、困惑,還有一絲他自己可能都沒有察覺的羞愧。
"你就為這個?"他的聲音很輕,"就為這點事?"
這點事。
又是這句話。
"磊子,你覺得這是點事?"我看著他,心裡忽然湧起一陣悲傷,"你娶我回家,是為了讓我給你們家當傭人的嗎?"
"什麼傭人?你想哪兒去了?"
"那你告訴我,今天這頓飯,除了聽欣然彈琴和誇她聰明,我還做了什麼?"我逐一曆數,"盛飯、夾菜、準備盛湯。這些事,哪一樣是其他人主動做的?"
張磊想反駁,但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。
因為事實確實如此。
"還有,當我表示不願意時,你們的第一反應是什麼?"我繼續問,"是問我為什麼不願意嗎?是關心我是否身體不舒服嗎?不是。你們的第一反應是指責我不懂事,不識抬舉,不知道疼孩子。"
餐廳里的氣氛越來越壓抑。
"最後,當衝突激化時,我的丈夫選擇了什麼?"我看向張磊,眼中已經有了淚水,"他選擇了推我。當著所有人的面,推他的妻子。"
"我...我只是..."張磊想解釋什麼,但話說得支支吾吾。
"你只是覺得,維護家庭和諧比維護妻子尊嚴更重要。"我替他說完了,"你只是覺得,讓我委屈一下,比讓你家人不高興更容易。"
這話說得張磊臉色煞白。
"我沒有這個意思。"他辯解道。
"但你就是這麼做的。"我擦了擦眼淚,"磊子,我以為嫁給你是找到了一個會保護我的人,但今天我發現,我錯了。"
"晴晴......"
"我們都錯了。"我打斷他,"你以為娶了我是娶了一個會無條件服從你家規矩的人,我以為嫁給你是嫁給了一個會把我放在第一位的人。"
我看向桌上那些沉默的面孔,心中忽然有了一種解脫感。
"欣然,二嬸向你道歉。"我轉向那個八歲的女孩,"不是因為我不應該拒絕你,而是因為大人們沒有教會你什麼叫獨立和尊重。"
欣然眨著大眼睛,似懂非懂地看著我。
"你很聰明,但聰明不應該用來操縱大人。"我溫和地對她說,"學會自己做力所能及的事,比學會讓別人為你服務更重要。"
說完,我走向門口。
"你要去哪裡?"張磊在身後問。
"回家。"我頭也不回地說,"你的家和我的家,不是同一個地方。"
"晴晴!"張磊想追上來,但看了看身上的狼狽樣子,又停了下來。
我拉開門,回頭看了最後一眼。
張磊站在餐廳中央,身上的深藍色西裝徹底毀了,就像我們這段婚姻一樣。公公婆婆臉色鐵青,大伯一家滿臉憤怒,只有欣然,若有所思地看著我。
"記住今天。"我對張磊說最後一句話,"記住你為了八千八百塊錢的西裝,失去了什麼。"
門在我身後輕輕關上,夜風吹來,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氣。
也許從這一刻開始,我才真正明白什麼叫做尊嚴,什麼叫做底線。
一個星期後,我搬出了我們的小公寓。
一個月後,我提交了離婚申請。
半年後,我聽說張家找了律師想要我賠償那件西裝的損失。我的回覆很簡單:可以,但請先為你兒子當眾推我的行為道歉,並承擔我的精神損失費。
從此再無下文。
又過了一年,偶然聽朋友說起,張磊換了好幾個女朋友,都沒有帶回家見父母。問他為什麼,他總是說:"還沒有遇到合適的。"
什麼是合適的?
大概是那種願意無條件服從,願意放下尊嚴,願意在那個扭曲的家庭秩序中找到自己位置的女人吧。
至於我,重新開始的生活雖然孤單,但很踏實。
每次想起那個夜晚,想起那盤紅燒獅子頭在空中划過的弧線,想起張磊臉上震驚的表情,我都會忍不住笑。
那是我人生中最昂貴的一次反擊,卻也是最值得的一次。
八千八百塊錢的西裝,換來了自己的尊嚴和自由。
這筆買賣,我賺了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