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家的親戚來了不少,都坐在旁聽席,他們看向我的目光,充滿了複雜的情緒,有指責,有不解,也有看熱鬧的幸災樂禍。
林薇請的律師,試圖把這件事定性為"家庭內部糾紛",主張調解。
他聲稱林薇並非故意損壞手鐲,而是因為孩子玩耍時的意外,且林薇一家經濟困難,無力賠償如此高昂的金額。
林薇在被告席上哭得梨花帶雨,把自己塑造成一個無辜、可憐又無助的受害者形象。
如果不是我早就看穿了她的真面目,恐怕也要被她的演技騙過去了。
輪到我的律師李律師發言時,他沒有長篇大論,只是冷靜地將一份份證據呈上了法庭。
第一份,是珠寶鑑定中心的權威報告,明確證實了玉鐲的市場價值。
第二份,是王勇這半年來的高消費流水單,將他們"經濟困難"的謊言擊得粉碎。
第三份,是我提前在家安裝的監控錄像。
原來,在矛盾第一次爆發,童童毀了我的圖紙後,我就留了個心眼,在客廳和書房門口安裝了微型攝像頭。
監控清晰地記錄了林薇是如何從我的房間拿出鐲子,又是如何在童童玩耍時,滿不在乎地把鐲子遞給他當玩具。
畫面里,她甚至還笑著對童童說:"這個給你玩,比你的那些塑料玩具漂亮多了。"當這段視頻在大螢幕上播放時,整個法庭一片譁然。
旁聽席上的張家親戚們,臉上的表情從同情變成了震驚和鄙夷。
林薇的哭聲戛然而止,她面如死灰,癱坐在椅子上,再也說不出一句話。
王勇則把頭埋得低低的,不敢看任何人。
最痛苦的莫過於張昊。
他作為被告之一,坐在那裡,看著螢幕上自己妹妹醜陋的嘴臉,聽著周圍人的議論,他的臉漲成了豬肝色,雙手緊緊地攥成了拳頭,指甲深深地嵌進了肉里。
最後,輪到我作為原告陳述。
我站起身,沒有看林薇,也沒有看張昊,我的目光,落在了法官的身上。
我緩緩地講述了這個鐲子的來歷,講述了它對我母親、對我的意義。
我的聲音很平靜,沒有控訴,沒有哭泣,只是在陳述一個事實。
"法官大人,今天我站在這裡,不僅僅是為了追討八萬元的賠償。更是為了告訴我去世的母親,她的女兒,有能力守護她留下的念想。也是為了告訴我前夫的家人,善良不該被肆意踐踏,忍讓也並非沒有底線。這個鐲子碎了,可以賠償。但人與人之間的尊重和信任碎了,就再也回不去了。"我說完,對著法官席深深地鞠了一躬。
整個法庭,鴉雀無聲。
10
最終的判決結果,毫無懸念。
法院判決,林薇和王勇需在判決生效後一個月內,賠償我八萬元整,並承擔本次訴訟的全部費用。
張昊作為房屋的共同居住人和林薇的兄長,因未盡到管理和勸阻義務,承擔連帶賠償責任。
宣判的那一刻,我看到林薇兩眼一黑,直接暈了過去。
法庭上一片混亂。
而我,在李律師的陪同下,平靜地走出了法院。
外面的天,不知何時已經放晴,陽光刺眼,卻也溫暖。
官司結束後,張昊主動向我提出了離婚。
他把所有的銀行卡、存款都交給了我,說算是對我的補償,只求我能讓他凈身出戶。
他說,經過這件事,他沒臉再見我,也沒臉再回那個家。
我沒有拒絕,也沒有原諒。
我們平靜地辦完了離婚手續,拿到了那本綠色的離婚證。
從民政局出來,我們站在門口,相對無言。
最後,他對我深深鞠了一躬:"陳蘭,對不起。"我看著這個我愛了多年的男人,心裡五味雜陳。
我點了點頭,說了一句"再見",然後轉身離開,沒有回頭。
林薇和王勇一家,在我限定的最後期限前,灰溜溜地搬走了。
據說他們為了湊齊那八萬塊錢,賣掉了老家的房子,還欠了一屁股債,夫妻倆天天吵架,鬧得雞飛狗跳。
婆婆也因此大病一場。
張家的親戚們,再也沒人敢在我面前嚼舌根。
一個月後,八萬塊錢準時打到了我的帳戶上。
我用這筆錢,找了全國最好的玉器修復大師,將那個破碎的鐲子,用金繕的工藝,重新修復了起來。
雖然裂痕依然存在,但在金線的勾勒下,反而呈現出一種殘缺而獨特的美。
我把房子徹底打掃了一遍,扔掉了所有跟張家有關的東西。
陽光透過乾淨的窗戶灑進來,照得滿室明亮。
我戴著修復好的鐲子,站在陽台上,看著樓下車水馬龍的街道。
我知道,過去的一切,都已經過去了。
我輸掉了一段婚姻,卻贏回了我的尊嚴和安寧。
未來的路還很長,但我不再害怕。
因為我已經學會了,如何為自己而活,如何讓自己的善良,帶上鋒芒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