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嗯,今天看中了一套,地段戶型都挺好。」
「那太好了!價格咋樣?首付要多少?媽這邊隨時能給你打錢。」
我猶豫了一下。
「媽,今天陳志遠他媽說要出三十萬幫我們付首付...」
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。
「她要出錢?為啥突然要出錢?」
「她說...不能讓我爸媽全出,她家也得出一份。」
「哼。」
媽冷笑了一聲。
「之前不是說全靠你們自己嗎?現在知道我們要出錢,就坐不住了?」
「媽,別這麼說,可能她是好意。」
「好意?」
媽的語氣明顯不滿。
「雨桐,你還是太單純了。她這是在給你們下套呢。出了錢,以後就有話語權了。那房子寫誰名字?」
我語塞。
「我跟志遠的名字...應該吧。」
「應該?你們沒商量過?」
媽的聲音提高了八度。
「雨桐,這可是上百萬的房產,名字必須有你!不能只寫陳志遠一個人。」
「媽,我知道,我會跟志遠說的。」
「不是說,是必須!」
媽堅定地說。
「要是她出錢,肯定會要求寫她名字,到時候那房子就不完全是你們的了,你懂嗎?」
我心頭一震。
媽的話點醒了我。
如果陳母出錢,她很可能會要求在房產證上加名字。
「媽,我明白了,我會處理好的。」
「記住,不管怎樣,首付我跟你爸全包,不需要她出一分錢。這是我們給你的嫁妝,誰也別想插手。」
掛了電話,我坐在沙發上,思緒萬千。
媽的擔憂不是沒道理。
但要是直接拒絕陳母,恐怕會傷她的心,甚至影響我跟志遠的感情。
正糾結著,志遠回來了。
臉上的表情比出門時更凝重。
「咋樣?跟伯母談得怎麼樣?」
我問。
志遠重重嘆了口氣,坐到我旁邊。
「不太順利。我媽堅持要出錢幫我們,說這是她做母親該盡的責任。」
「那...你咋說的?」
「我說我們能自己解決,不用她操心,但她很生氣,說我嫌棄她,嫌她給的錢少...」
志遠無奈地搖頭。
「除了出錢,她還說別的沒?」
我試探著問。
志遠猶豫了一下。
「她...她提到房產證的事了。」
我心裡一沉。
「她想把名字加上去?」
「不是...」
志遠眼神有些閃爍。
「她說既然你爸媽出大頭,那房子應該寫你跟我兩個人名字。」
我鬆了口氣。
「那不是挺合理的嗎?」
「但她還說...」
志遠停頓了一下,像是在斟酌用詞。
「既然她也出錢,那以後要是...要是咱們有啥變故,這筆錢得還給她。」
「變故?」
我皺起眉頭。
「啥意思?」
「就是...要是咱們以後分開了...」
志遠聲音越來越小。
我瞬間明白了陳母的意思。
她是擔心我跟志遠以後離婚,怕她出的錢打了水漂。
「所以,她是把這三十萬當借款,不是當禮物?」
我語氣變冷了。
「雨桐,你別誤會,我媽只是...」
「只是啥?防著我拿了她錢跑路?」
我打斷他的話。
內心湧起一陣委屈和憤怒。
「不是這樣。」
志遠急切地解釋。
「她只是考慮得周全點...」
「周全?」
我冷笑。
「陳志遠,咱們還沒結婚,你媽就開始考慮咱們離婚的事了,你覺得正常嗎?」
志遠啞口無言,低下了頭。
「我爸媽出錢是給我們的嫁妝,沒任何附加條件。你媽出錢,卻要考慮'變故',這完全不是一回事。」
我越說越激動。
「雨桐,你冷靜點...」
「我很冷靜。」
我深吸一口氣。
「陳志遠,咱們不需要你媽的錢。首付我爸媽說了全包,剩下的咱們自己出。」
「可這樣對我媽不公平,會讓她沒面子...」
「面子?」
我苦笑。
「她考慮的根本不是面子,而是咋控制咱們的婚姻和房子。」
志遠沉默了。
顯然他也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。
「陳志遠,你得明確告訴你媽,這房子只寫咱倆名字,她不用出錢。要是她堅持出,那就當送給咱們的禮物,不能附加任何條件。」
我堅定地說。
「我...我會再跟她談談的。」
志遠答應了。
但眼神里的猶豫讓我心裡打鼓。
06
接下來幾天,志遠又去見了他媽好幾次。
我則跟爸媽商量首付的事。
「爸,媽,你們真不用給那麼多,我跟志遠也存了不少。」
我坐在爸媽家的餐桌前,有點過意不去。
「傻丫頭,這錢本來就是給你準備的。」
爸慈愛地說。
「我跟你媽就你這麼一個閨女,不給你給誰?」
媽端來一盤切好的水果。
「雨桐,你婆婆那邊咋說?還堅持要出錢嗎?」
「志遠正在跟她溝通,應該問題不大。」
我儘量讓語氣聽起來輕鬆。
「哼,最好別有問題。」
媽冷哼了一聲。
「那房子必須寫你名字,這點絕對不能讓。」
「媽,志遠說會寫我跟他兩個人名字。」
「那就好。」
媽點點頭。
「記住,婚姻是感情,但房子是財產。感情可以不計較,財產必須得清清楚楚。」
「你媽說得對。」
爸也附和。
「現在社會複雜,女孩子必須有自己的財產保障。」
我看著爸媽關切的眼神,心裡既感動又沉重。
買套房本該是簡單的事,卻因為兩家人的介入變得複雜起來。
晚上回家,志遠已經在那等著了。
臉上的表情讓我立刻意識到情況不妙。
「咋了?跟伯母談得不順?」
我問。
志遠苦笑著點頭。
「我媽...她堅持要出錢,而且...」
「而且啥?」
「她希望能在房產證上加她名字。」
志遠終於說了實話。
我愣在原地。
雖然早有預感,但真聽到這話時,還是覺得憤怒和難以置信。
「她憑啥?出三十萬就想分一杯羹?」
我聲音不自覺地提高了。
「雨桐,她不是這意思...」
志遠想解釋。
「她說這只是保障,以後房子還是咱們的。」
「保障?保障啥?」
我冷笑。
「保障她能隨時干涉咱們生活?保障以後她能有一席之地?」
「她說...她老了以後可能需要咱們照顧,房子上要是有她名字,就能名正言順地跟咱們住...」
「所以她果然打算跟咱們住一起?」
我打斷志遠的話。
「陳志遠,你知道這意味著啥嗎?咱們的婚姻生活從一開始就會有第三個人參與!」
「雨桐,不會的...」
志遠聲音越來越小。
「不會?那她為啥死活要把名字寫上去?難道三十萬真那麼重要嗎?」
志遠沉默了。
顯然他也無法為他媽的行為辯解。
「陳志遠,你必須明確告訴你媽,這房子只能寫咱倆名字。要是她不同意,那就請她收回她的'好意'。」
我堅定地說。
「可...我媽已經把錢準備好了,而且她說要是我拒絕讓她出錢,就證明我不孝,不把她當媽看...」
「這是情感勒索!」
我忍不住提高了聲音。
「陳志遠,這是咱們的家,不是你媽的養老計劃!」
「雨桐...」
「你到底站哪邊?」
我直視志遠的眼睛。
「是你媽,還是我?」
志遠被我逼問得退後一步。
「雨桐,別這樣...我愛你,但她是我媽,我不能不管她感受...」
「那我的感受呢?」
我聲音帶著顫抖。
「我嫁給你,是想跟你組建家庭,不是為了跟你媽爭話語權。」
志遠沉默良久,終於下定決心。
「我明天再去跟我媽談一次,一定說服她放棄這想法。」
「希望如此。」
我冷淡地說。
轉身走進臥室,留下志遠一個人站在客廳。
07
第二天,志遠再次去見了他媽。
我在家焦急地等結果。
下午三點,志遠回來了。
臉上帶著疲憊和複雜的表情。
「咋樣?」
我迫不及待地問。
志遠長嘆一口氣。
「我媽最後同意了,不在房產證上寫名字,但...」
「但啥?」
「但她希望能跟咱們一起去看房,一起決定買哪套。她說既然出錢,就該有發言權。」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