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在1908年起,哈羅德 (Harold Edwards Peck) 開始擔任上海公租界的警察,而剛好他的興趣之一就是攝影,於是便拍攝跟收購了一些清末社會的現實照片。而他當時的個人喜好,也變成我們回味以往的重要資料。
哈羅德跟兩位被銬在一起的嫌疑犯。
2. 「站籠」是清代一種常見的刑.罰,但它的過程卻十分殘忍。人會被迫站在竹籠裡面,而犯人腳底下的木塊或是磚頭,會慢慢的一塊快抽掉,最終他會因為脖子被卡住而懸掛在空中,這個服刑的過程,往往要折磨犯人3天以上。
3. 在清代,會在大庭廣眾之下執行酷.刑,當時的官員認為這樣可以警告人民,讓他們都可以學乖一點。
北京菜市場,正準備要被執行的犯人。
4. 就算是要被斬.首的犯人,但是民眾一點都不害怕,反而有許多人拿著饅頭準備要沾犯人的血。據民間傳說,吃人.血饅頭可以治療肺.病。
5. 高官出殯時的隊伍。
「古之遺愛」是對政績卓越且愛民如子的官員最高的讚譽,但是這只有在官員離事後才會奉贈。
6. 北京街頭的馬戲團表演。
當時路上有許多這種簡易版的馬戲團,但是因為當時的娛樂活動不多,住在城鎮裡面的居民只要看到黑熊就會很開心。
7. 被燒毀的外國人工廠。
8. 沉迷於鴉.片的人們。
在晚清的時候,幾乎只要有一點錢大家就會拿去買鴉.片。在1880年左右,當時在北京出差的達森醫生就曾經估計,至少有30-40%的男生,都有抽食的習慣。
News18 拾報台灣水姑娘:在街上行刑是什麼概念…